2020年以來,全州命案高發多發,截止第三季度,全州共有3個縣(市)和1個鄉鎮落實命案防控工作責任不到位,需由州級進行約談。根據《中共德宏州委政法委員會 中共德宏州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健全落實命案防控責任督導追究和保障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德政法〔2020〕21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壓實命案防控工作責任,確保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命案防控職責任務,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命案高發勢頭,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10月14日至16日,州委政法委查大偉副書記帶隊下沉到瑞麗市、盈江縣、隴川縣,分別對縣(市)黨政分管領導、鄉鎮主要領導和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班子成員進行約談。
約談會上,州委政法委副處級干部鐘志斌主持并通報了約談事由,被約談對象瑞麗市、盈江縣、隴川縣黨政分管領導及勐卯鎮黨委主要領導分別進行了表態發言。
最后,查大偉副書記就命案防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將思想認識再提高,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擔當精神、政治站位;二是要強化組織領導、責任查究,做到命案防控責任再壓實;三是要切實加強研判分析,突出重點、抓住關鍵落實好整改工作。
下步,州委政法委將繼續抓實命案防控責任督導追究,一是要求被約談對象的縣(市)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并上報州委政法委;二是將約談結果有關情況以紙質方式通報給縣(市)黨政主要領導;三是受到約談后仍未按期完成整改目標,或第四季度再出現被通報情形,州委政法委將采取掛牌督辦等措施,嚴肅進行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直至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