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隴川縣人民法院被共青團云南省委、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青少年維權崗”稱號。
為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保證青少年健康成長,我院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一是對于未成年人犯罪,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在法律允許的幅度內,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同時對判處緩刑的青少年進行回訪和考查,聯合相關單位共同對其開展幫教活動,幫助其盡快改過自新,重新回歸社會。二是堅持寓教于審、懲教結合,認真做好庭審教育、庭后延伸幫教的工作,從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點和認知規律出發,采取溫暖感化法、耐心說服法、父母關愛法、前途指導法等方式進行,把法治教育與情感教育融為一體,幫助青少年被告人認識錯誤,改過自新。三是加強未成年人犯罪記錄的封存工作,對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材料、信息等予以保密,依法對案件進行封存,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查詢,減少犯罪記錄對其未來學習和生活的影響。切實保護未成年人隱私,避免其犯罪前科對其成長造成負面影響。四是重視法治宣傳工作,構筑青少年犯罪“防火墻”,通過積極開展“法治宣講”、“庭審進校園”、“案例專題報道”等形式多樣的普法活動,切實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積極開展青少年犯罪的調研工作,加強青少年犯罪預防、審判工作的研究,不斷總結審判經驗,探索和完善審理機制、審判方法。
在今后的工作中,隴川縣人民法院將再接再厲,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更積極的發揮“青少年維權崗”的作用,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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